2001年以来,全国发生尾矿库重特大溃坝事故3起,较大事故8起。究其原因主要是:未经批准建设、擅自加高坝体改变坡比导致坝体失稳,不按设计建设、不按规程运行、乱采乱挖破坏坝基稳定。
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或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的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尾矿库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危险源,存在溃坝危险,一旦失事,容易酿成重特大事故,造成库区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2001年—2016年重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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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2007年
辽宁省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11·25”尾矿库垮坝重大事故
2006年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0”尾矿库特大溃坝伤亡事故
严防
尾矿库溃坝事故
一是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
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专门的尾矿库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尾矿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是严格按设计建设和运行
严禁尾矿坝堆积坡比陡于设计值;
采用上游式筑坝的,必须于坝前均匀放矿,保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不经论证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脚线流动冲刷坝脚,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a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尾矿坝下游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当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要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处理;
严禁尾矿库高水位运行,严禁危库、险库生产运行,严禁无监测监控设施(系统)或非正常使用运行,严禁无应急机制的尾矿库生产运行。
三是强化安全监测
要严格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和《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2030-2010),对尾矿坝位移、渗流、干滩、库水位、降水量、外坡坡比、坝体滑坡、浸润线、排渗设施、周边山体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采选作业等进行监测和检查,要建立完善监测监控设施(系统),三等及以上等级的尾矿库必须建立在线监测系统。
四是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汛期前要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要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并加强演练;
汛期和洪水过后要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
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
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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